岗位职责:
1.参与对党员、干部进行党性、党风、党纪和警示教育,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教育;
2.起草纪委工作报告、各类总结及经验材料;
3.参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的监督工作,参与对所属单位开展专项检查、专项整治等工作;
4.配合上级党委开展各类巡视巡察及“回头看”等工作,配合抓好巡视巡察整改督办工作;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招聘条件:
1.大学本科及以上,法律(取得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证)、财务管理、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;
2.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,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,工作责任心强,学习能力强,能够快速学习掌握新知识、新标准并应用于实践;
3.要求为中共党员,政治立场坚定,有较高的理论觉悟、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党性、法纪观念,无违规违纪行为。